地大学校办发〔2021〕38号
地大党发〔2023〕10号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锐意进取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学生管理规定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奖励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。精神鼓励指国家、省和学校等授予的荣誉;物质奖励指国家、学校和社会单位组织或个人(以下统称社会奖学金)颁发的奖学金。学校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、物质奖励为辅,培育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,...
地大学校办发〔2025〕46号
地大发〔2017〕2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