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我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(VIS,含院徽等标识)是学院重要的形象资产,关乎学院整体形象的统一性与严肃性。为规范VIS的使用与管理,杜绝不当使用行为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遵循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安哈尔特智能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规范》,不得擅自修改VIS元素的样式、比例、色彩及组合方式。
二、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VIS前,需填写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安哈尔特智能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申请表》。VIS仅可用于经申请批准的非公务用途,严禁用于商业活动、盈利性项目及其他与学院工作无关的商业行为。
三、严禁将VIS源文件外传、复制或授权第三方使用;使用完毕后,须妥善保管相关物料,并按学院要求及时回收、销毁。
四、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,学院将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;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,将依法依规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安哈尔特智能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院
2025年8月24日